台灣網紅界震驚一擊!以「小玉」為名的朱玉宸,因運用AI深偽技術製造及散播變臉色情影片,企圖從中獲取非法收益,累計金額超過千萬元新台幣。台灣高等法院今日二審重新審視案件,作出更為嚴厲的裁決,撤銷先前判決,決定朱玉宸須服刑整整五年,另外判處一年八個月得易科罰金,緊繫刑事責任的枷鎖,並開放可提起上訴。
風波起於朱玉宸與其助手莊炘睿巧用人工智慧技術,對119名無辜被害者進行臉部合成,製作下流內容的深偽影片,透過網路平台進行傳播與販售,涉嫌觸犯多項法律條款,包括妨害風化、侵害個人資料保護法、加重誹謗等罪。
新北地方法院一審對此案作出判斷,確認朱玉宸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,共構成119宗罪行,最初的罰則為五年六個月有期徒刑;而共犯莊炘睿則被判處三年八個月有期徒刑,兩人均留有易科罰金的餘地。然而,檢方對此判決結果不滿,認為刑度過輕,於是向高等法院提起上訴,力求更嚴格的懲罰以達警世儆戒目的。今日高院審判結果一經公布,證實檢方之訴得以受理。小玉的明星光環不再,將面臨更長時間的牢獄之災。